新華社北京6月3日電(記者施雨岑)記者3日從教育部獲悉,國務院學位委員會、教育部近日下發(fā)通知,下達了2018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結果及處理意見。
通知明確,評估結果為“限期整改”的學位授權點,自發(fā)文之日起進行為期2年的整改,2019年招生工作結束后暫停招生。整改結束后接受復評,復評結果為“合格”的恢復招生,復評結果達不到“合格”的撤銷學位授權。
對主動提出放棄授權的學位授權點和評估結果為“不合格”的學位授權點,通知說,學位授予單位自發(fā)文之日起撤銷學位授權,5年之內(nèi)不得重新申請,2019年招生工作結束后不得招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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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宙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