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层减负不能用戴帽子来甩担子
今年8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》,指出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,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。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不能被一些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束缚手脚。
近年来,基层减负虽取得一定成效,但有些地方却陷入年年减、年年加重的怪圈,屡屡引发社会关注。这些地方减负何以越减越“重”?
一些基层干部向记者反映,自己身兼田长、街长、网格长等多职,“帽子”戴了不少,任务越来越杂,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,去年起担任的“路长”一职更是让自己不堪重负。
2023年,在上级要求下,西部某乡镇挂牌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(以下简称道安委),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乡镇级路长,各村社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级路长,乡镇辖区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,村干部和乡镇干部还要认领事故责任人。今年初,上级部门安排各村社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工作,要求详细调查并记录每个家庭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数量和车辆状态,同时登记驾驶人信息、驾驶证、车辆年审和报废情况,并建立相关台账。
要求村社干部入户“执法”,体现出当地一些上级部门安排基层工作的随意性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只有公安部门有权查看居民驾驶证等信息。在这些上级部门看来,属地责任是个筐,什么都能往里装,只要工作有人干、责任有人担,并不在乎政策是否合理,基层能否承担,封个“长”就能甩“锅”,挂个牌就要担责,这是典型的懒政思维作祟。
部分村社干部表示,入户排查登记信息涉及隐私,村社并无权力,村民也不配合,工作难以推行,只能上报几户应付差事。或者干脆不干这项工作,后来上级部门也并未催要,最终不了了之。
“路长制”等制度的出台,让基层干部每天疲于应付各项检查,做台账、写档案、拍照片,不少干部戏言自己现在“上管天、下管地、中间管空气”,每天“忙出一身汗”,但群众“就是不点赞”。长此以往,危害极大,既会疏远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,扰乱基层正常运行秩序,也会破坏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。
当前各地正在全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,基层干部负担有所减轻。但应该看到,官僚主义、形式主义滋生的土壤依然存在,一些地方或部门不能把减负当甩锅,靠给基层挂牌子、戴“帽子”来甩担子,到头来负担没减,落实却打了折扣。应进一步明晰权责,强化依法行政,让村社干部把该干的干好,不该干的不干,减轻基层干部负担,持续巩固拓展减负成效。
(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柳泽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