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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 04/ 15 08:00:32
來源:檢察日報

拍個視頻發(fā)發(fā),為何被公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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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家是最小國,國是千萬家,有國才有家,國家安全靠大家……”4月14日上午,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(qū)檢察院干警來到轄區(qū)內的中盛城市廣場,向市民發(fā)放國家安全教育宣傳資料,并現(xiàn)場講述了該院剛剛提起公訴的一起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案件。

  2020年11月27日,臺州某演藝設備公司的負責人張偉(化名)承接了某部隊演出舞臺搭建部分工作。在部隊營區(qū)施工期間,張偉見部隊執(zhí)勤人員從某軍事掩體里移動某型軍事裝備。第一次近距離看到這樣的場面,張偉既好奇又興奮,明知在部隊營區(qū)內應遵守禁止拍攝的保密要求,他仍然拿起手機攝錄某型軍事裝備移動過程的清晰視頻。

  當晚6點,張偉利用剪輯軟件對視頻進行配樂加工,并發(fā)布到某短視頻網絡平臺,引來不少網民瀏覽觀看。當晚9點多,這段視頻被部隊執(zhí)勤人員查獲并責令予以刪除。短短三個多小時,相關視頻被46名網民點贊,被評論留言13條。經鑒定,張偉所拍攝的視頻包含1項秘密級軍事秘密。

  張偉案發(fā)后意識到自己偷拍行為的無知,向檢察官坦言:自己因為好奇,腦子一熱就拍了視頻,就是想炫耀一下……結果沒想到會涉嫌犯罪。

  4月13日,張偉因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被路橋區(qū)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。

  “真沒想到,拍個視頻發(fā)發(fā),很普通的日常社交行為,還會涉及軍事秘密觸犯國家法律!”有市民感嘆道。

  “我國刑法規(guī)定,以竊取、刺探、收買方法,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該案中,張偉由于缺乏法律意識、保密意識,出于好奇、炫耀心理拍攝部隊軍事裝備并上傳短視頻網絡平臺,主觀上并非出于獲利或與海外組織有聯(lián)系而惡意傳播,但已危害國家安全,所以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?!睓z察官結合此案給市民們普法。

  “微博、微信朋友圈、短視頻網絡平臺已成為現(xiàn)代生活社交的主陣地,然而,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,國家安全無小事,大家切不可隨拍上傳,讓智能手機成為泄密窗口?!睓z察官提醒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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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糾錯】 【責任編輯:于子茹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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